首先,情真意切。真實體驗過的情感寫出來就會比完全虛構想象的情感更吸引人。身為作者,如果能夠融入自己筆下的人物當中,從人物的視角去看、聽和感覺,然后描摹下自己在其間的感受,才能夠打動人。當然,文字這種東西即便發之于心,也未必動之于人,讀者和作者的感受畢竟隔了一層。有句話叫做“作家要流著眼淚寫小說,讀者看了才能夠有所觸動”——也就是這個道理。換句話說,就是先調動作者情緒,再調動讀者情緒。請想一想,您寫出來的傷感故事有沒有打動您自己?如果是您自己去看,會不會掉眼淚?
其次,把握人物性格和情節發展,自然過渡。記住對一個人物的語言、動作、眼神之類的描寫應切合人物身份。如果對于一個主人公,忽然出現完全不符合他性格的莫名悲劇,那就會變味了。做一個不大恰當的比喻——試想黃繼光堵槍眼是一件使人落淚的壯舉,但如果換成是魯迅筆下的阿Q突然英勇地跑去堵槍眼,雖然結局必然悲劇,但那豈不使人哭笑不得?同時,也請根據情節本身去塑造“傷感”,注意過渡和渲染。可以出現對比,但千萬不要突兀。否則,“傷感情節”可能會顯得比較生硬和單薄。
,注意用詞煉字,表達流暢,也就是所謂的“文筆”。一個好的情節如果沒有適當的優美文筆將之表達出來,就像是一塊美玉只經過粗糙的打磨,那是無法綻放全部色彩的。然而文筆好并不代表形容詞堆砌,如果美玉雕刻太過也必然有所損傷。所以,要把握“度”。至于文筆的表達,需要自己用心去體會、學習以及在創作各種作品的過程中進行磨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