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包某芳委托北京京迪律師事務所并指派劉宏偉律師因與內蒙古自治區某和縣衛生局、勞動人事局行政安置糾紛一案的訴訟和不限于訴訟的代理人。
這是一起典型的冒名頂替案。
包某芳1996年7月從內蒙古伊克某衛生學校畢業被派遣烏蘭察布市勞動人事部門報道。由于烏蘭察布市派遣到某和縣勞動人事部門的大中專畢業生需人才儲備一年才分配。包某芳1997年8月到某和縣人事局詢問,經原任局長喬某旺告知已將包某芳分配到某和縣衛生局下屬鄉鎮衛生院工作,某和縣勞動人事局留取了分配介紹存根。包某芳隨即到某和縣衛生局查詢,衛生局讓包某芳等上班通知。然而從上個世紀的1997年一直到跨世紀的2014年,包某芳無數次的詢問和查詢均被某和縣衛生局一推二拖,拒不履行具體接收安置義務——包某芳的署名身份被他人冒名頂替且以“包某芳”身份工作并領取工資。
證據確鑿,事實充分,內蒙古某和縣衛生局在長達22年的時間周期內沒有按政策和文件對包某芳進行安置: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后果影響極為重大,對包某芳的職務職稱評定、工資、五險一金等相關福利等方面造成巨大經濟及精神損失,內蒙古某和縣衛生局存在具體行政行為嚴重不作為。而某和縣勞動人事局雖然做了文件上的安置,但在內蒙古某和縣衛生局沒有實際安置落實而申訴、請求督辦時也存在沒有盡到謹慎義務督辦的重大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賠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劉宏偉提起了訴訟:補償包某芳因冒名頂替而產生的一切經濟、精神損失,嚴懲頂替者及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依法維護包某芳的合法權益。
但,這個案子的曲折是難免的,過程是復雜的,劉宏偉也料想到了其中存在的巨大困難,其一,事情確實發生在1996年,時間太久;其二,當時的部分領導退休、升職、調動,個別當事人或已亡故,極有可能“死無對證”;其三,求證困難,多數有可能提供佐證的人要么記憶模糊,不清楚具體事實,要么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其四,十幾年過去了,這十幾年當中,包某芳一直在不斷上訴,可是收效甚微,這從側面反映,這個案子所牽涉的關系可能盤根錯節,深不見底。這注定是一場長時期堅持不懈的斗爭。
果不其然,起訴后,某和縣法院認為本案發生在1996年,如今已經超過時效。
劉宏偉隨即給予反駁:事情確實發生在1996年,但包某芳持續性不間斷的申訴和控告不受時效的限制,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斷”,具備立案條件。
為了配合包某芳勝訴,劉宏偉居間協調,請求相關媒體協助并監督,同時在相關媒體上發起了新聞調查:“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某和縣勞動人事局二十年前對包某芳的文件分配如同廢紙——某和縣勞動人事局、衛生局重大瀆職的新聞調查。”
相關媒體認真聽取了包某芳的口頭和書面陳述,閱讀了她提供的《畢業證書》復印件、戶口和身份證復印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分配介紹信存根》、《某和縣勞動人事局關于分配楊某清等三十八名大中專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初步認定,這是一起市勞動人事局和衛生局應當履行對包某芳的分配安置義務而拒不履行的重大瀆職不作為事件,媒體高度重視并派遣專業記者實地采訪。
2017年6月27日,媒體驅車來到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某和縣,隨車首先對包某芳做了錄音專訪:自1997年8月,衛生局長薛某風說已接收,讓包某芳回去等通知,包某芳每年都去詢問兩三次他的工作分配情況,得到的答案都是繼續等待。2014年,某和縣安排了一批以前畢業的學生,但依然沒有包某芳,無奈之下,包某芳查詢當時派遣證報到手續,人事局紀檢委書記孫某波告知,當時管理人員退休且死亡,無從查證。幾經周折找到烏蘭察布市人事局拿到了派遣證的復印件(留取存根),到某和縣人事局,孫某波拿出包某芳的檔案,檔案內附有二次工資定級表,為此包某芳找到縣衛生局局長郭建軍辦公室反應情況。
這時,發生了一件讓包某芳憤怒的事。
辦公室一女同志問:“你就是包某芳?你不是在衛生學校上班嗎?
包某芳很驚訝,問:“你是哪里的?”
“我原來是衛校的。”
包某芳去找某和縣人事局,人事局讓去信訪部門和原單位,而衛生學校原單位現已關閉,找到原某和縣衛校校長盧某龍,她證實,確實有一個叫包某芳的,而且當時時任某和縣衛校會計的張某英說,還做過包某芳工資表,經查證,某和縣衛生學校有過包某芳領取工資和福利。
包某芳去縣信訪局遞交兩次材料,衛生局和人事局互相推諉,包某芳申訴到駐某和縣中央第九巡視組并遞交材料,依然石沉大海。隨后又去郭某軍局長處反應情況,局長讓包某芳找主管此類事件的副縣長賀某燕,賀某燕讓找劉某政縣長反映情況,劉某政縣長答復是:拿到大會上議,讓包某芳回去等。
還是一個字:等。
包某芳等了兩年,依然沒有議好,沒等來希望,卻等來了縣長換屆,包某芳又一次在2017年4月底去縣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宋某波告知,縣長換屆了,讓包某芳去找衛生局和人事局。
就這樣恍恍惚惚,一年又一年。
記者來到某和縣人事局打電話無人接聽,相關部門無人接待?
包某芳的問題到目前已經20年了,職工利益無小事,人民利益大如天,是可忍孰不可忍,劉宏偉勢必要替包某芳討回公道。他不辭辛苦,不但協調媒體監督,在法庭上耐心解釋,且在長達兩年多的代理過程中,克服交通遙遠、路途不便的實際情況,前后21次坐車和親自開車到某和縣法院、、縣衛生局、勞動人事局溝通和協調。
劉宏偉的努力沒有白費,在不辭艱辛的反復奔波之中,在大義凜然的媒體監督之下,在劉宏偉鬼才策劃和諳熟的實務經驗之中,包某芳案贏來了轉機,迎來了曙光:不論是否能追回以前的損失,但某和縣承諾給予安置解決。
然而,勝利在望之時,劉宏偉沒有等來對方的喜悅,沒有等來感謝,反而等來了包某芳的投訴,等來了豐臺區律師協會的《立案通知》、《回避申請表》和《調解確認單》。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即便是卸磨殺驢,也沒必要急于一時,畢竟,還有很多事情沒有處理到位,畢竟,沒有劉宏偉,包某芳可能還要一直一直等下去,等到地須發皆白也說不定。
還沒等劉宏偉反應過來,他又得到了一個晴天霹靂的消息:包某芳之所以態度反復,前茅后盾,是因為有人跟劉宏偉過不去,慫恿包某芳鬧事。
這個慫恿包某芳的人是誰?
正是劉宏偉高薪聘請的員工,他眼里的好戰友、好同事陳某亮。
而這,已經不是陳某亮次慫恿客戶鬧事了。他們之間的恩怨,還要從陳某亮應聘工作說起。
2019年2月,內蒙古退休檢察官陳某亮應聘到劉宏偉的京迪律師事務所,做法務助理工作。陳某亮入職后,劉宏偉不僅給了他格外的禮遇和待遇,在北京承包了星級賓館供陳某亮日常辦公,也讓他參與到一些核心案件的起訴、協助過程中,劉宏偉對他幾乎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客觀地說,陳某亮在初入職時努力向上,積極作為,確實表現出了一名律師該有的專業素養和職業擔當。入職初劉宏偉特別交代,包某芳的案件要繼續辦理,讓陳某亮負責部分法律文書起草工作,劉宏偉和陳某亮合作完成了給內蒙某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行政復議申請書》及《復查申請書》,隨后又和司機王洪軍、邵師傅千里迢迢趕到內蒙,協助包某芳找某和縣勞動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衛生局以及縣委信訪局的相關領導,落實相關工作。對他們這種負責的精神,包某芳尤為感動。
劉宏偉也對陳某亮贊賞有加,對他更加禮遇,盡可能為他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然而,劉宏偉懂他,他不懂劉宏偉。
劉宏偉一再給所有員工和同事強調,做律師,社會效益,法律效益,社會公平正義,經濟效益第二,尤其是不能案外收費,這是任何人都不能觸碰的底線。
沒錯,是底線。劉宏偉反復強調這條底線,沒有這條底線,就不配做一名律師,也不可能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
借著劉宏偉百分百的信任和前期的表現,陳某亮變得有些膽大妄為了,他開始在代理過程中收取額外費用;通過欺瞞的方式,跟客戶串通把本該給律師事務所的代理費用“低價”據為己有,這樣客戶少付費,而陳某亮還能撈到額外的好處。劉宏偉發現后,及時給予了溝通,希望其尊重律師事務所的基礎文化,謹守做律師的道德底線,尤其是,不能觸碰劉宏偉的底線。
陳某亮滿口答應,表示一定會在工作中注意,但他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對自己的錯誤行為不但沒有收斂,反而為了利益變本加厲,他拋開他的法務助理的身份冒充律師,向江蘇省徐州市李某濤、浙江黃某強等詐騙錢財,遭到了劉宏偉的嚴厲斥責,但陳某亮不思悔改,又以律師身份向包某芳索要交通費和差旅費,2019年10月19日13時31分31秒,應陳某亮的要求包某芳通過微信給陳某亮轉賬1000元人民幣,2019年10月19日13時43分54秒,陳某亮接收了包某芳的微信轉賬。
劉宏偉的底線,被陳某亮踩在腳下反復蹂躪。
那可是你信任的戰友,是你親密的同事,是你準備上了戰場準備把自己后背交給他的戰友啊,怎么可以這樣?
忍無可忍的劉宏偉于2019年11月11日正式發文開除了陳某亮,為了揭露其對律師事務所正常經營帶來的干擾,為了給受到傷害的客戶一個交代,為了維護其對律所名譽的損害,同時也為了凈化行業空氣,劉宏偉決定,將事情的來龍去脈整理成文并在公眾平臺發布。不僅如此,陳某亮冒充律師身份虛構辦案費、交通費、差旅費詐騙受害人錢財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陳某亮鼓動包某芳錯誤投訴北京京迪律師事務,劉宏偉同時做好了對陳某亮及包某芳起訴的前期準備工作。
被開除的陳某亮自覺臉上無關,加上前期參與了很多核心案件的代理,知道很多機密,自以為“胸有成竹”的陳某亮為泄私憤陳某亮,接連挑逗他所認識的客戶起來鬧事,嚴重干擾了律師事務所的正常工作,導致大量的客戶得到不維護。
劉宏偉完全可以將憤怒的洪水向他傾瀉,或者單純地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劉宏偉心里,覺得這一切都太卑微,太愚昧,即使全部的傾瀉,到頭來也只不過對牛彈琴,何況,這對雙方又有什么好處呢?讓他無知的背叛反咬一口,若對這種舉動都口誅筆伐的話,劉宏偉 自己都會感到些許無聊。
但不得不說,這或許是一場悲劇,一個被委以重任和無限信任的人,怎么就成了現實版的中山狼,怎么就上演了一個活生生的農夫與蛇的故事。他回想著過往的種種合作,細數著曾經的豪言壯語,他詩人般的內心一向是敏感的,他心頭忽然襲來一陣莫名的疼痛,他內心的傷口在流血。
即使道不同不相為謀,也不能因為利益問題落井下石,恩將仇報吧?看那些所謂的指證多么勉強,但高調的姿態又何其招搖,有求于人時看起來像一個天使,利益相傾時露出了魔鬼的本相。其實,這些原本可以不計較,多少他幫助過的人傷害過他,他都一笑置之,多少他關懷過的人惡語相向,他都渾然不理,但這一次不一樣,因為,這不僅僅事關友誼的斷裂存續,還事關法律的尊嚴。
傷害劉宏偉可以,但在法律面前枉顧事實,捏造是非,不行。法律不是強權者的游戲,更不是遮掩骯臟內心漂亮的外衣,法律的神圣,在劉宏偉律師心里,是跟生命等量的,要不然,他何以在這條路上泣血前行40余年,他何以不惜損失健康而披星戴月、奔波勞累?
夕陽西下,朔風凜冽,寒風中的劉宏偉律師顯得更加憔悴和疲憊。宰相的肚里,什么時候竟然盛不下一點破碎的朋友情,竟然容不下些許糟糕的戰友情,也罷,誦幾句毛主席的“北國風光”,或者吟一首蘇東坡的“大江東去”,就讓這世態炎涼隨風而去吧!就讓這情、這恨、這憎,如秋葉般告別,還來年一樹綠油油的枝丫,日月經天,哪個冬天不會過去,哪個春天不會到來呢?